小時候被媽媽遺棄,成人後的她竟然變成這樣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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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前修習心理學時讀的是弗洛伊德學派,著重人的心理歷程,也就是小時候的經驗會養成日後性格。四十歲以前的我深受這個理論影響,把自己所有的不如意都歸咎於原生家庭,認為不是我不願意快樂,而是我的父母造就了一個不快樂的我。

直至我遇見越來越多出生環境比我差,過得卻比我好的人之後,我才逐漸懂得:原來,自己可以決定是否要快樂地活著。就像我接下來要說的故事主角,她,就是一個很好的例子。

打從有記憶開始,她就常常看見酒醉咆哮的爸爸和畏懼啜泣的媽媽,她在貧窮、不安的家庭中成長,容顏緊繃是她童年的回憶,至於歡顏,也許有過,但,短暫無痕。

父母邊吵還能邊生出三個孩子,她是老大,底下有一個小五歲的妹妹和小七歲的弟弟。她是媽媽的好幫手,放學後不是背弟妹,就是洗衣服、煮飯,媽媽忙著做家庭代工賺錢,爸爸忙著四處喝酒尋歡,家事也只能她做。她沒有怨言,只要能減輕媽媽的負擔,她覺得再苦都無所謂。

倒是媽媽,挨不過那麼苦的苦。

國二吧,她下課回到家,弟弟一直叫餓,妹妹埋首在跟同學借來的漫畫書裡。冬天,六點已經完全天黑,媽媽去哪裡?妹妹頭也不抬的對她說:「媽媽出去了,叫妳煮飯給我們吃。」

她媽媽這一出去,再相見已經是二十年後。

我問:「妳不恨妳媽嗎?」

她笑笑反問我:「為什麼要恨?她那時候也是沒辦法。」

好不容易撐到國中畢業,她開始去當洗頭小妹,賺錢養家已經變成是她的責任,爸爸一樣醉生夢死,家,只剩三個孩子。

有了穩定的工作後隔年,她念了高職夜校,她不想放棄學業,她深知文憑是她翻身的唯一機會。有十年的時間,自己和弟妹的學費、生活費壓得她喘不過氣,除了美容院的工作外,她還在休假日批貨擺地攤。

「跑警察」她笑著問我:「妳知道是什麼意思嗎?」

我點點頭,擺地攤需要和警察賽跑,警察遠遠出現,就要火速將放貨品的大塊布四角抓起,扛在肩上跑離現場,手腳慢了可是要繳罰單,等於那晚白做了。

她三十一歲大學畢業,典禮那天男朋友送上一大束鮮花,說:「妳好棒。」然後摟著她去餐廳見他父母。她後來才知道,男朋友不顧他媽媽的嫌棄而堅持要娶她,讓後來成為婆婆的女人難有好臉色。

因著先生對她的疼愛,她時常都笑容滿面不卑不亢的對待婆婆,即使受到刁難,她也會轉個彎去面對問題。她非但不記仇,婆婆生病住院,她還會親自幫婆婆在床上洗澡洗頭,她說:「我婆婆相當沒安全感,我盡量敬重她、照顧她,讓她覺得兒子沒有被搶走。」

她努力工作,屢屢升遷,婆婆卻說:「每天要那麼晚下班,妳去辭掉工作,好好照顧我孫子。」

她溫柔的回婆婆說:「媽,我也很想待在家裡不上班,不過,您孫子上英文課需要付錢,我不能辭掉工作耶。等她們長大了,我再待在家裡好嗎?」身旁的公公冷不防嗆他太太:「妳知道生活和養孩子要花錢嗎?」公公很明理,曉得雙薪才足以支撐整個家。

「為什麼妳可以過得那麼快樂?明明妳有好多困難。」我不解的問,無論何時見到她,她總是堆滿笑容,像小女孩似的說著每件事;每件事經由她的口說出來,好像都沒有大問題。

「哎喲,不就是生活嗎!難過是一天,開心也是一天,我就通通選擇開心啊!」

這就是她的生活態度,每個人都懂,但很多人辦不到。她從小如此,再苦再難,都能不怨天不尤人,硬是把一副爛牌打到翻身,把悲苦人生活出喜甜滋味。

被媽媽遺棄的小女孩,如今是有成就、有歡喜、擁有愛的女人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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