被資遣的理由竟是「老闆認為她長得不好看」
一個人的價值不在於他的外表。——愛因斯坦
大頭嬸跟老友聊天,聊到最近他們公司發生的事。她說:「我們副總要我讓一個表現很好的新人出局,理由是“長得不好看”。」
外表會影響任職?
大頭嬸的朋友在一家建設公司當財務主管,那個承辦員是她半年前面試擇優進入公司上班的。半年來,她的工作態度良好,出勤正常,反應和工作品質都很不錯,正當朋友慶幸有了很棒的組員時,有一天,副總將她叫進辦公室,劈頭就說:「我不懂耶,求職者那麼多,妳為什麼找一個長得很抱歉的人進來?」
「副總,我不懂您的意思?」大頭嬸的朋友摸不著頭緒,誰長得很抱歉?
「那個陳美茲,我每次看到她就覺得不舒服。拜託妳,換一個外表亮眼的好嗎!」副總不高興的敲敲桌面。
「可是副總,陳美茲辦事既快又有品質,這樣的人已經很難找了……。」大頭嬸的朋友訝異極了,外表竟然會比工作能力重要?
「有外表有能力的人多的是,妳再找。這個陳美茲給她資遣費,明天就讓她走人,多給一個月有薪假讓她找工作。以後不要再出這種婁子了,浪費成本。」副總臭著臉指示大頭嬸的朋友。
大頭嬸無法置信職場上真的有這種事,嘴巴微微張開,呈現出想問什麼又說不出什麼的癡呆狀態。
回過神,腦子閃過之前有人告訴大頭嬸,他們企業的執行長規定,新進員工必備條件之一就是「外表要好看」,那時候大頭嬸以為只是笑話一則,如今證實:職場上有外表歧視真的不是傳聞!
大頭嬸特意上網請「谷歌」給我看那個大企業執行長的長相。呃……若真的要用世俗的眼光來評分,1-10分,大頭嬸給他4分。朋友的老闆大頭嬸無從查詢,聽朋友說她有5分。到底是一種甚麼樣的心態,讓他們忘記自己的經歷?自己的外表?大頭嬸能夠確定的是,他們都是很有才幹的高階主管,但不是長得好看又有才幹的高階主管。
長相平庸者只能默默接受外貌協會者的歧視?
不可否認,每個人都偏向喜歡美麗的人事物,然而,公司絕對不能任用太多沒有能力的花瓶型員工,負責人或股東也不允許公司只有空殼而沒有營運績效。大頭嬸朋友的副總要求「挑選外表既好看又有能力的人才」,姑不論其條件設置的問題,光看這樣的條件,就令人質疑其可行性。台灣有那麼多才貌齊備的就業人口嗎?堅持「外表好看為錄用條件之一」,是否已經牴觸工作權? 消息傳出去,公司的形象或營運會不會受到傷害?
大頭嬸想著:如若朋友那個承辦員提告,公司會編造什麼理由去對抗?那個承辦員的心裏創傷僅僅只是她的嗎?還是所有長相不夠好看的人共有的?
長相是天生的,好不好看其實很主觀;反觀能力,除了天資更需要努力,客觀上即能評定。社會風氣若偏向崇尚膚淺的、不可逆的外在長相,而忽略有內涵的、紮實的努力,那麽整個經濟成長、文化養成、生活素質,都會因此出現裂痕。
大頭嬸的朋友保護不了那個承辦員,那個承辦員可能以和為貴,也沒有尋求妥善的協助。孤單的弱勢,微薄的力量,只能默默承受社會階級施壓?只能靜靜躲在角落舔舐傷口?大頭嬸朋友有種「我不殺伯仁,伯仁卻因我而死」的罪惡感,當初若不錄用她,她到別家公司任職,或許就不會受到這樣的傷害。